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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教研室组织教职工学习“师德红七条”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4-09-18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9月18日,护理教研室侯晓山主任带领教研室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等内容。

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是新时期加强高校教师思想品德教育、落实立德树人教育理念的重要规范性文件。其中划出了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“红七条”。具体内容如下:1、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,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;2、不得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;3、不得有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;4、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;5、不得在招生、考试、学生推优、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;6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;7、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;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。

在学习过程中,侯晓山主任强调了师德建设对于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性,并指出每位教师都应以身作则,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。教研室的老师们积极参与讨论,分享了自己在教学和科研中的师德实践体会,并就如何更好地贯彻师德规范提出了建议。通过这次学习,大家对“师德红七条”有了更深刻的理解,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,以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职业的尊严和纯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