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、奋发向上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,营造良好学风和校风,经护理学院研究,决定开展2020-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:
2019、2020级全体在校生。
二、评选时间:
各班级根据学生综合表现,上报评选结果:9月29日
2、护理学院审批:10月8日—10月14日
3、评选结果公示:10月15日-10月22日
三、评选项目:
1、校先进班集体;
2、校三好学生;
3、校优秀学生干部;
4、校优秀学生奖学金;
5、各类单项奖;
四、评选办法:
1、评选范围、评选条件、评选名额和比例、评选程序及奖励严格按照按照《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及实施办法》进行,先进班集体和各类单项奖需要附申报材料,涉及三好学生和奖学金评选的要附学年成绩单。
2、请严格按照申请表及统计表表项填写,涉及填写时间的,要注意符合公示时间要求(班级公示、院系公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