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》鄂教助[2020]1号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开展2023年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及《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资助办法》、《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》,经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学生民主评议、班委会讨论、各班评议小组推荐,护理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、生活表现,思想品德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、体育锻炼等各方面进行考评,同意推荐以下学生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。
现对初评名单进行公示,如对名单有异议,请到护理学院学工办3324反映。
联系电话:17390816137
联系人:许老师
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